據媒體報道,23歲的小趙拿錯一個價值2000多元(約9039元新台幣)的快遞,代收點負責人多次找她討要,可都被她以各種理由拒絕歸還,無奈之下負責人只能報警處理。
對于負責人的報警理由,小趙的家長嚴重表示不滿:你憑什麼說孩子偷東西,是你態度不好她才不給你,我孩子才23歲,她能有什麼社會經驗!
根據代收點負責人調取的當日監控顯示,她由于工作失誤將原本不屬于小趙的快遞交給了對方,小趙當時低著頭看了很久,
「絕對看到收貨地址、姓名都不是她的了,但她還是拿走了,這不是偷竊是什麼?」
負責人孟女士表示,一開始問題確實在自己,是自己給小趙取出了錯誤的快遞,但很快自己就發現了失誤,并聯系小趙稱要取回快遞,但小趙始終推三阻四,一會兒說找一找再送過來,一會兒說快遞交給朋友了,朋友欠自己錢把自己好友刪掉了,總之就是拒絕歸還取走的東西。
「是一套護膚品,不到2000元(約9039元新台幣)吧,1000多塊(約4520元新台幣),前后給她打了好幾個電話,還上門找過一次,就是不給,沒辦法只能報警了。
」
孟女士對油鹽不進的小趙大感頭疼,「報警之后她依然肆無忌憚,說按流程來。」
對于孟女士報警稱小趙盜竊一事,小趙的母親堅決不認同,多次找上孟女士要說法。
「明明是她的工作失誤才導致我女兒拿錯快遞,她怎麼能說我女兒盜竊?那個監控我看了,我女兒確實低頭看了看快遞單,但她近視很嚴重,可能根本沒看清,否則怎麼會直接拿走,當場就換了呀!」
可為什麼小趙在得知拿錯快遞后還堅決不歸還呢?
小趙母親表示,肯定是孟女士說話不好聽了,女兒覺得委屈。
「你要是好好承認,是你自己的問題,把快遞還給我吧,我們家孩子會給的,我家又不是窮得差你那1000多塊錢(約4520元新台幣)的東西,你肯定是說得不好聽了!」
當記者詢問小趙是否有通話錄音證明孟女士語氣很差時,小趙的母親表示:那沒有,我女兒才23歲,她才這麼小,哪有那麼多社會經驗!
最終,在警方的協調下,小趙與孟女士各負一部分責任,分別出了1000多元(約4520元新台幣)與300元(約1356元新台幣),賠償給丟失快遞的顧客。
盡管如此,小趙的母親還是深覺不滿,表示要再次向當地相關部門申請復議。
對于這件事,大家有什麼看法呢?到底是誰的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