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風月民國的上空,失婚夫婦不在少數。但是鬧到兩對簿公堂的,大抵只有徐悲鴻和蔣碧薇這對怨偶了。
1944年,在兩人轟動一時的失婚官司中,蔣碧薇不僅要求拿到一雙兒女的撫養權,還向徐悲鴻索取100萬元、40張古畫,以及100幅他親手作的畫作為賠償,并提出那100幅畫她要親自挑選,不滿意就退回去讓徐悲鴻重畫。
明眼人都能看出,蔣碧薇失婚時所提的條件,名曰條件,實為刁難,就連徐悲鴻的律師沈鈞儒也一度震怒。沈鈞儒告訴徐悲鴻,他與蔣碧薇在法律上并無實際婚約,大可不必理會這些無理要求。可是徐悲鴻想也不想就答應了。
為了滿足蔣碧薇的要求,他在接下來的日子里沒日沒夜地作畫掙錢。后妻廖靜文稱,徐悲鴻正是為了趕這100幅畫,廢寢忘食,以至于很快累垮了身體,在與她廝守不過短短8年后便撒手人寰。
很多人都不明白,面對前妻的胡攪蠻纏,為什麼徐悲鴻選擇了逆來順受。直到後來他去世,家人發現他口袋里還裝著蔣碧薇當年在巴黎買給他的一塊懷表……他們驟然領悟那種感情,是虧欠,更是對最初的懷念。
蔣碧薇生于1898年,遇見徐悲鴻以前,她叫蔣棠珍,是江蘇的名門大小姐。
22歲那年,徐悲鴻初遇18歲的蔣棠珍,一見傾心。那時的徐悲鴻在宜興女子學校教書,和蔣棠珍的伯父、姐夫都是同事,常是蔣家的座上賓。
徐悲鴻出身寒微,卻很有志氣,很能吃苦,從窮小子一步一個腳印走進了高校象牙塔,這讓蔣家人對他很是欣賞,包括年紀輕輕的蔣棠珍,她覺得這個男人有趣,也有擔當。
以至于後來當徐悲鴻問她愿不愿意隨自己一起出國時,蔣棠珍頭也不回就跟著他去了日本,將家人為她訂下的婚約完全拋諸腦后。
古人有言:「聘則為妻奔是妾。」作為望族之后,蔣棠珍與愛人私奔,無疑辱沒門庭。
父母無奈,只好把石頭裝進棺材里,又招人來哭靈,演了一出「女兒去世」的假戲,這才退了親。
蔣家人以這種方式,完成了對這位任性小姐最后的成全。
起初的故事,就像所有浪漫愛情的開端那樣,有情飲水飽。
兩人私定終身后,徐悲鴻為意中人取了一個新名字「蔣碧薇」。那時他很愛她,愛得恨不得昭告天下。他滿心歡喜地打了一對水晶戒指,上面一只刻著「悲鴻」,一只刻著「碧薇」,作為他們愛的見證。
不過那時的徐悲鴻尚未發跡,只是被資助出國的窮學生一個,蔣碧薇跟著他過了很多苦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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