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起光武帝劉秀,人們往往就會說他是一位不殺功臣的明君,是一位以「柔道」治國的賢主。然而,在光武帝劉秀統治時期,他曾經也有過大興殺戮的舉動,先后處死了朝中的三位丞相,搞得無人愿意擔任這一職務。光武帝既然不殺功臣,以柔道治國,那麼他又為何將丞相們視為眼中釘、肉中刺呢?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
一、光武帝的「丞相」
漢朝沿用秦朝的制度,在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,以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作為三公,來處理朝廷的軍國政務。到了漢哀帝的時候,將丞相更名為大司徒。光武帝劉秀即位后,繼續沿用西漢的做法,將丞相稱為大司徒。到了建武二十七年,又將大字去掉,稱為「司徒」。東漢建立之初,光武帝任用開國功臣鄧禹為司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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