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有個殘酷的刑罰,叫凌遲,是比斬首還恐怖千萬倍的處決犯人方式。
斬首只要刀夠快,手起刀落,死亡只不過是一瞬間的事,犯人不會痛苦太久,可凌遲卻是用刀一刀一刀地割去犯人身上的肉,把他活活疼死。
也許每一刀下,去都不是致命的地方,但這種精神的折磨和肉體上的疼痛結合在一起,犯人堅持不了多久就死了。
凌遲之刑,也因為太過殘忍,用的不多,除非是窮兇極惡之人,才會用這種刑罰。
一是為了懲罰犯人,二是可以震懾那些蠢蠢欲動有異心的人。
明朝有個犯事的人,就被皇帝下令凌遲處死,他被生生割了3357刀,行刑過程持續了三天才結束。
此人是正德皇帝朱厚照身邊,最有權勢的太監劉瑾,他的權力在當時屬于一人之下萬人之上,差點就架空了朱厚照,自己當皇帝。如此欺君犯上,大逆不道,難怪被判凌遲之刑。
凌遲,從五代十國時期成為正式刑罰,到清朝光緒年間才被廢除,幾乎貫穿了半個中國封建史。
證明在封建王朝時期,凌遲在控制犯罪率上,確有不小的威力。只是劉瑾沒有想到,自己曾經只手遮天,最終居然會落到這個下場。
朱厚照從小得劉瑾照顧,對這個身邊人很是信賴。繼位后,朱厚照讓劉瑾執掌鐘鼓司,給了他一個像樣的官職。
嘗到當官的甜頭后,劉瑾知道,要想成為人上人,必須有皇帝的撐腰
。于是,劉瑾費盡心思討朱厚照歡心。他從宮外弄來珍稀的動物,獻給朱厚照,逗得朱厚照很是開心。
皇帝一高興,封賞自然手到擒來。劉瑾靠著溜須拍馬、阿諛奉承,官越做越大,在朝中的地位越來越高。他升到司禮監掌印太監后,逐漸掌握了朝政大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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