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約十三年,環游七萬里。
這是民國大文豪胡適于1917年夏天,懷著復雜心情寫下的句子。也是這句話,徹底拉開了胡適「封建包辦婚姻」的序幕。
回國前,胡適含著熱淚告別了美國的摯愛韋蓮司:「母親催我回去完婚,我只能回國履行婚約了。」
在此之前,胡適曾修書母親,提出解除婚約。此舉遭到了母親和未婚妻江冬秀的激烈反對,此時,江冬秀雖未與胡適成婚,但為了照顧胡適的寡母,江冬秀早已提前入住了胡家。如果要退婚,在當時的情況下,江冬秀的一輩子都會被斷送。
想到準兒媳江冬秀往日的種種,胡適母親使出了殺手锏:以死相逼。胡適向來孝順,只得依從母命回國完婚。
婚禮時,接受過新思想熏陶的胡適提出:不磕頭不拜堂,按西方的儀式辦。這讓胡適母親犯了難,但江冬秀卻不以為然:
胡適與江冬秀
于是,胡適與江冬秀的婚禮成了:封建包辦形式下的「西方儀式婚禮」。一時之間,竟轟動一方。
這段婚姻,最初并不被看好,理由很簡單:胡適是喝了洋墨水的「風度翩翩俊才郎」,而江冬秀雖然放了足,卻到底是個鄉野粗鄙丫頭,生得不美沒有文化不說,還比胡適長一歲。況且,胡適屬兔,江冬秀屬虎。這屬相,就是古話里的:虎兔相逢大夢歸,兇兆啊!
何況,思想萌芽期間,全國各地提倡自由戀愛,一時間封建包辦婚姻成為眾矢之的,文人圈迅速掀起了一股「拋棄封建包辦原配」的風潮。君不見,前有魯迅拋棄原配朱安,后有原配孫荃慘遭郁達夫拋棄,所有人都覺得,江冬秀的下場將與這些女子一般無二ADVERTISEMENT
但江冬秀可不信這些,或者她根本就沒有考慮過這些,在她的眼里:婚姻,就是搭伙過日子,而已。江冬秀想得很簡單,在她和胡適的婚姻里,她也一直沿用了最簡單直接的方式。
一般女子,如果才貌平平卻嫁個大帥哥、大文豪,多半要自卑。但江冬秀不然,在江冬秀眼里,外表就是個皮囊,至于胡適的才華,江冬秀看不懂也品不來。在滿口鄉音的江冬秀眼里,胡適就是個寫文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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