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職場中,員工的基本福利往往包括喪假,這是一種帶薪假期,根據勞動法規定,喪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是不應被扣除的,也不能以喪假為由扣除員工的全勤獎。然而,近日一位網友在社交平台《爆怨公社》上發文,替朋友抱不平,稱朋友因父親去世請了8天喪假,期間帶著家人外出散心,卻被公司扣除了3天薪水和全勤獎,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。
根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的報道,原PO表示,朋友在為父親辦理后事期間,陸續請了8天的假。其中前兩天用于處理父親后事,接下來的兩天用于申請補助等事宜,最后四天則是帶著家人去爬山和海灘散步,以此散心并共度時光,最后一天則是送父親最后一程。原PO認為,父親的離世對每個人的心情影響都很大,公司應該表達一些關心,但朋友回去上班后,卻發現薪水和全勤獎被扣除。
原來,有公司其他員工在特休期間外出游玩時,偶遇原PO的朋友,并拍下照片傳給了主管。主管據此認為朋友「直接請假跑出去玩」,因此決定扣除3天薪水和全勤獎。但原PO質疑,請假處理父親后事本就是合理的,請假期間外出散心,難道有錯嗎?他希望網友能給出意見,判斷是誰對誰錯。
這篇帖子迅速引發了熱烈討論,許多網友都表示支持原PO的朋友。有網友質疑:「去哪里還要寫報表嗎?」、「管人家喪假怎麼用,違反規定了嗎」、「那個組長可能沒經歷過相同事情,不知道悶久了會出事」、「管得很寬,這些人住海邊膩了」、「有沒有同理心啊,組長至少做決定前可以問一下啊」、「勞基法規定的假,公司扣3天薪水也扣全勤直接違法」、「真的被扣的話,支持去勞工局投訴」、「公司管太多,管人家怎麼用,那是勞基法規定的假,公司要扣,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訴了」、「就是有這種愛告狀的人」。
這一事件反映出,盡管員工請假是符合規定且有依據的,但在實際操作中,仍可能遭遇公司的不合理對待。員工在請假時,公司并沒有明確表示會影響獎金,而且獎金本身屬于勞動者的報酬,公司不應隨意扣除。在這種情況下,員工可以嘗試與公司協商,如果協商不成,完全有權利向勞動部門投訴舉報。
總的來說,員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。公司在處理員工請假等問題時,應遵循法律規定,合理、公平地對待每一位員工。同時,員工在維護自身權益時,也應積極尋求法律途徑,通過正當手段解決問題。
只有這樣,才能構建一個和諧、公正的勞動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