嫁給皇帝,需要辦婚禮嗎?
答案是:不一定!
在清朝辦婚禮這事兒,只有皇后有資格。
哪怕你家世再好,背景再牛,不是皇上的正妻,就沒資格舉辦婚禮。
你知道嘛?在清朝的12位皇帝中,真正在宮里舉辦過婚禮的只有四個幼年登基的皇帝,分別是順治、康熙、同治、光緒。
簡單點說,也就是只有這四位皇帝的第一任皇后,才真正享受了紫禁城奢侈的婚禮派對。
帝后大婚是非常繁復的一個過程,每一個小細節都不能出錯,身邊跟著的人,全都是小聲提醒禮儀的人。
因為觀眾太多,除了儀式上的各種人,還有來自全國各地的文武百官前來瞻禮,出一點兒錯,就是天大的笑話,怎麼樣聽上去是不是就很緊張呢?
帝后結婚顯然不同于民間。
當時老百姓結婚,婚前總共有六個禮儀,分別是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征、請期、親迎。
但是皇帝的婚前禮儀比這六禮還要高級多得多,主要分為三大部分,即婚前禮、婚成禮、婚后禮。
皇家的「納采」,是御用機構內務府,打著皇帝的名號,向女方家送禮提親。
這時候又要提到《知否》了,在顧二去求親的時候,因為他名聲實在是太壞了,所以女方找了理由沒同意顧家的提親。
但是天子求親誰敢不同意啊,所以這只是走了一個過場,皇后的人選也都是早就內定好了的。
而且內務府給的這些禮物啊,根本沒幾個,在歷朝歷代中,清朝的納采禮是最少的,不光東西少種類也少,什麼馬匹、布匹緞子啊一堆沒用的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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